招商引资合作协议书贵州
发布时间:2018-05-08
来源: 百度文库
招商引资合作协议书
甲方:贵州雷山县人民政府
乙方:湖南乔生科技有限公司
为提高规代化城乡建设水平,解决项目所在地基础设施与工程建设投资不足的困难,完成红色文化和旅游产业相结合,达到国家特色小镇的标准化水平,而采取代建方式进行招商引资。 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友好的原则,促成项目多方达成共识而签定本协议条款如下:
一、甲方责权利
1、提供万山特色小镇建设的有效基础资料的同时,与中交签订项目承建合同;
2、委托乙方协调中交建集团承建万山特色小镇项目,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实施,具体按我方与中交建集团合同履行责任与义务;
3、负责国家立项入库之前来实地考察、规划设计、会审初评、编制预概算所有工程技术管理人员的食宿接待费用和办公场地;
4、组建设立专项领导小组,负责项目的文件编制、申报、立项批复等软件引导和工程监理、签证、验收审计、回购等工作;
5、按本级招商引资奖励规定,双方协商不超过1%的标准,以中交建按工程形象进度入账的额度为依据,每批次不超过五个工作日兑现支付劳动服务包干费,汇入乙方基本账户。
二、乙方责权利
1、推荐中交建集团承包万山特色小项目建设,必须是符合相关法律法规,具有行业实力,能正常履行承包合同的责任与义务;
2、向甲方提供承包资格的相关资料具有真实性,能承担按甲方提供的航拍、地形地貌图等相关原始资料,签订承包合同后进行规划设计、会审后的工程预概算,协助甲方申报、立项批复入库工作;
3、负责承包单位提供在实施过程的全套竣工验收资料,配合申请、审计、申报工作,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竣工结算、项目交付使用;
4、按工程总价的每批次到账额度的1%计算,收取甲方劳动服务包干费,如超过五个工作日没有入账时,每推迟一天可另加收1‰滞纳金;
5、积极努力的做好甲方与中交建的协调工作,以平等互利的条件,帮助甲方策划引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匹配。
本协议经双方反复磋商而达成,在实施过程中,如遇与本协议条款不相符的,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酌情另议,如有违约行为赔偿对方直接经济损失,本协议一式四份,甲乙双方签章生效,各执两份,具有法律约束力。
甲方:(章) 乙方:(章)
代表: 代表:
电话/微信: 电话/微信:
2018年04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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